主要职责
1.贯彻落实国家及天津市政府有关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措施等;
2.负责与国家部委、市政府机构等上级节能主管部门的联系,落实用能指标申请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、能耗数据报告等工作;
3.履行校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职责,执行能源委员会的决议,制定学校能源管理政策、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;
4.负责与供水、供电、供气部门的业务对接,完成能源费用年度预算、校内征收和对外结算;
5.负责校内主要能源使用情况的监测、计量、统计和分析;
6.负责节能新技术推广和应用,节能新设备、新产品的选用,监督能源浪费和不合理使用,提出节能改进措施等;
7.负责学校能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,包括智能用水用电系统、能源监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;
8.负责学校水电气热等计量器具的管理;
9.负责与后勤协会、兄弟院校节能部门的交流合作;
10.负责新、改、扩建工程类项目立项的节能审批;
11.负责节能宣传教育工作等;
12.完成上级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
022-23509840(八里台校区),022-23501600(津南校区)